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

  一、加工资按工龄还是职称

 
  目前,我国工资的水平主要是按照工龄来计算的。工龄工资,又称年功工资,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,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。工龄工资是企业分配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
 
  二、工龄工资的实施办法
 
  1、将员工总工龄分为两个部分:一是社会工龄,即员工非本企业的工作年数;二是企业工龄,即员工为本企业工作的年数。
 
  员工的总工龄=社会工龄+企业工龄
 
  2、对社会工龄,制定线型分配政策;对企业工龄,根据员工职业生涯抛物线的贡献规律,按不同年限分阶段执行不同分配标准。
 
  三、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
 
  1、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¥50元整。
 
  2、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¥100元整。
 
  3、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¥150元整。
 
  4、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¥180元整。
 
  5、以此类推,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,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¥30元整。累计十年封顶。
 
  6、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,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(总经理特批的除外)。
 
  7、员工辞职后又复职,原工龄取消,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。
 
  8、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。
 
  四、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(举例说明)
 
  某员工于2009年11月份入职,那么该员工应于2010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¥50元整,于2011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¥100元整,于2012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¥150元整,于2013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¥180元整,以此类推,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,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¥30元整。